10月10日,王暖暖的離婚案宣判。她曾在泰國被丈夫俞某冬推下懸崖。9月26日,這起案件在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俞某冬通過視頻出庭。
庭審開始前,王暖暖透露,婆婆曾向她索要3000萬元人民幣作為離婚條件。墜崖事件發(fā)生后,婆婆還以跳崖相威脅,逼迫她出具諒解書。盡管俞某冬在泰國法院被判賠償550萬泰銖,但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項。王暖暖表示,等俞某冬在泰國服刑結束后回國,她會繼續(xù)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王暖暖在接受采訪時提到,在2019年6月19日,即案發(fā)后僅10天,她還在ICU時,男方家人和朋友拿走了家中所有現(xiàn)金、筆記本電腦、外匯及其他值錢物品。在三輪刑事官司中,男方家始終關注她的財產(chǎn)狀況,不斷索要離婚費,讓她感到身心俱疲。
王暖暖補充說,男方家屬一直不請代理律師,導致她不得不走海外送達程序,耗費近三年時間。但在開庭四天前,男方家屬突然改變態(tài)度,稱有代理律師。王暖暖還透露,婚后才知道丈夫曾犯罪,并且直到2019年墜崖后通過判決書才得知他是主謀。
據(jù)了解,2019年6月,王暖暖和丈夫俞某冬在泰國旅行期間,她被丈夫推下懸崖,幸而生還。俞某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年,最終三審判處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刑事案件終結后,王暖暖于2023年9月向南京市秦淮區(qū)法院提起離婚民事訴訟。由于俞某冬在泰國服刑,此案被稱為“國內首例被告在國外服刑的離婚案”。
10月10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通報,泰國孕婦墜崖案受害人離婚案宣判,依法判決準予王暖暖與俞某某離婚。法院于2023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的離婚糾紛案
2025-10-10 15:23:49泰國孕婦墜崖案受害人離婚案宣判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今天(10月10日)發(fā)布通報稱: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離婚糾紛一案。
2025-10-10 15:34:27“孕婦泰國墜崖案”一審宣判: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