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法院查明事實與一審一致。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對存折記載內(nèi)容爭議較大,銀行主張依據(jù)系統(tǒng)記載確認存款信息真實性。該存折第一行記載的2000年6月7日開戶存入1元與銀行系統(tǒng)記錄一致,但第二行打印內(nèi)容顯示2000年6月6日存入100萬元,余額1000001元,其中存款日期“6日”被手寫涂改為“7日”。雖然存折是儲戶存取款的重要憑證,但本案存折存在手寫涂改問題,且記載內(nèi)容與銀行系統(tǒng)及賬目記錄不一致。因此,存折上所記載的存入100萬元后取款40萬元、剩余60萬元存款的事實處于真?zhèn)尾幻鳡顟B(tài),僅憑該存折不足以認定尚有60萬元存款,崔某的上訴請求依據(jù)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8月28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崔某上訴,維持原判。
2024年12月11日,謝先生的妻子黃小姐因病去世,年僅30歲。從那以后,謝先生的生活仿佛失去了全部意義。在長達四個月的時間里,他每天給亡妻上香供果,連她生前愛吃的燒雞和牛肉炒面都不曾忘記
2025-04-27 12:27:50男子離世前打包妻子遺物牙刷舍不得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