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前,李先生的女兒小文在馬來西亞留學九天后跳樓自殺。事發(fā)當天,小文給母親發(fā)來“求救信”,要求家里支付25.8萬元,并表示不能告訴別人,否則會被連累。小文的母親懷疑這是電信詐騙,勸女兒不要相信。但當天下午,家人發(fā)現聯系不上小文了,托學校老師尋找,當晚10點左右被告知有學生從39樓跳下后身亡。
李先生到達馬來西亞后,見到了女兒的手機,得知她生前被一名自稱警察的人冤枉為命案嫌疑人,對方還通過監(jiān)控軟件持續(xù)威脅小文,導致她精神崩潰跳樓自盡。通過小文的手機,李先生看到一封長達5000字的“自白書”,信中詳細描述了她的成長經歷、留學經過和接到陌生電話的過程。騙子以警察的身份告知她卷入了一起詐騙案,并害死了一名老奶奶。小文解釋情況后,對方表示可能是她的手機賬號被盜,因此需支付25.8萬元人民幣自證清白,否則將在數天內跨國逮捕她,并恐嚇她至少監(jiān)禁一年,追訴期長達10年。除了假警察,還有一名假檢察官聯系過小文,催促她盡快交錢,不然會連累家人。對方還讓小文下載了一個可以監(jiān)控她行動的手機軟件,連續(xù)4天24小時通過電話短信和軟件監(jiān)控她的行動。
李先生說,事發(fā)已經四個多月,但他每每提及仍心如刀絞,他現在只希望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公安部公布了十大高發(fā)電詐類型,包括刷單返利類詐騙、虛假網絡投資理財類詐騙、虛假購物服務類詐騙、冒充電商物流客服類詐騙、貸款征信類詐騙、冒充領導熟人類詐騙、冒充公檢法類詐騙、婚戀交友類詐騙、網絡游戲虛假交易類詐騙以及機票退改簽類詐騙。這些詐騙手段多樣,受害者往往因為輕信而遭受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