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原告是否有權代位追償?shù)膯栴},鑒于被告向消費者發(fā)送的商品并非正品,原告作為主播所在公司,有責任通過各種方式向消費者進行告知。在被告怠于履行賠償義務的情況下,原告作為利益相關方,有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代被告履行三倍金額賠付的義務。另外,被告出售的商品為假貨,其行為已違反合同約定,法院酌定被告以違約金的形式賠償原告商譽損失和其他損失。
最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務費用2.1萬元、鑒定費等1萬余元,賠償違約金10萬元,并向原告支付代為向消費者支付的賠償款72萬余元。一審宣判后,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妻子向男主播劉某打賞并轉賬共計超百萬元,丈夫黃先生發(fā)現(xiàn)后與妻子離婚,并起訴要求劉某返還55萬元。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最終判決劉某向黃先生返還30.5萬余元
2025-07-15 08:26:30妻子打賞主播百萬丈夫起訴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