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借相親詐騙3男61萬彩禮 騙局終被揭穿!尚某用“假裝相親,得到彩禮后就與男方分開”的手段,先后讓三名男子支付了61萬元彩禮錢。2024年9月,曾某因尚某離開而報警。貴州省大方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尚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尚某初中畢業(yè)后長期在外務(wù)工。一次聊天時,朋友告訴她可以假裝相親,得到彩禮后故意與男方吵架分開,這樣既不用還彩禮,來錢又快。
2024年1月,尚某到威寧的婚介機構(gòu)登記,經(jīng)介紹與劉某相親。二人確定關(guān)系后,劉某一次性支付給尚某21萬元彩禮,尚某便隨劉某到其老家居住,但因年齡問題未辦理結(jié)婚證。3月,尚某回家照顧生病的父親,20余天后返回劉某家,告知劉某家人她不想繼續(xù)生活在一起,并約定一個月內(nèi)退還彩禮。
為了還錢,尚某到六盤水某婚介所登記相親,4月與趙某相親并迅速確定關(guān)系,在收到25萬元彩禮后退還劉某17萬元,并約定剩下的慢慢還,隨后與趙某前往其老家。5月,尚某謊稱家中老人去世,離開后一直以家事未處理完為由拒絕返回,并在6月通過清鎮(zhèn)某婚介公司介紹與曾某相親。收下曾某15萬元彩禮后,尚某隨曾某回到江西家中生活。
7月,被騙的趙某找到尚某,尚某退還趙某6.8萬元,并提出分手,約定剩下的彩禮兩個月內(nèi)還清。8月,尚某借口父親生病離開曾某。9月,曾某報警,尚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大方縣檢察院經(jīng)審查,以涉嫌詐騙罪對尚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