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郭富從上海虹橋火車站打車到浦東新區(qū),付款時不慎將原本談好的100元付成1010元。他向司機留言索要多付的錢并報警,但未得到回應(yīng)。4月3日晚,郭富與家人失聯(lián),4月6日凌晨在蘇州穹窿山喝農(nóng)藥自殺。
4月18日,死者哥哥郭偉委托律師起訴司機,要求其道歉并返還多付的車費。7月16日,案件在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外高橋法庭開庭,但司機沒有出席。當(dāng)天,代理律師告訴郭偉,法官要求補充證據(jù)。目前該案仍在等待再次開庭。
7月29日,司機王銘(化名)在接受電話采訪時否認(rèn)了網(wǎng)上對他不還錢的控訴。他表示,車費不是郭家親屬所說的100元,而是110元。他還稱收到的1010元轉(zhuǎn)賬中,包含了郭富下車前和他換的900元現(xiàn)金。他在給法院“案滬通”的留言以及與法院工作人員的通話中,都提到這是“套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