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擅自銷售電子煙獲刑 無證經營終受罰!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透露,在我國,電子煙作為新型煙草制品屬于國家專賣品,銷售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未依法取得國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不得銷售,但仍有部分人無視法律,私下售賣。
2024年6月,民警發(fā)現有人通過網絡發(fā)布電子煙銷售廣告,涉嫌非法經營,隨后將發(fā)布者陳某某傳喚到案。陳某某是一名大四在讀大學生,自2023年起,他在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十幾至幾十元不等的價格向上家購買不同品牌的電子煙、煙彈,通過上家直接發(fā)貨的形式加價后批量銷售給下家,從中賺取差價。他表示,自己最初只是想做兼職掙些生活費,后來認識了一個聲稱有電子煙貨源的人,并開始代理電子煙生意,客戶逐漸增多。最終審計認定,陳某某涉嫌非法經營電子煙金額為94萬余元。
2022年5月1日,《電子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明確規(guī)定從事電子煙銷售應當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同年10月1日,《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生效,使得電子煙生產經營進入法治化、規(guī)范化軌道。這意味著無證銷售電子煙屬于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會涉嫌非法經營罪。
當檢察官問及為何明知違法仍繼續(xù)倒賣電子煙時,陳某某表示,由于有穩(wěn)定客戶需求,且賺了不少錢,即使知道違法也選擇鋌而走險。到案后,陳某某追悔莫及,積極配合警方偵查辦案和提供證據打擊上下游非法經營犯罪活動??紤]到其是在校學生且具有自首情節(jié),檢察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性,對其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但由于其非法經營煙草制品情節(jié)嚴重,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陳某某提起公訴。
2025年7月16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結合陳某某退繳違法所得情況,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庭審中,陳某某認罪悔過,檢察官希望他在緩刑期間嚴格遵守管理規(guī)定,認真改過自新,增強法律意識,將所學知識用于正道。
法國衛(wèi)生部發(fā)布公報宣布,法國議會已通過一項法案,全面禁止在境內銷售和生產一次性電子煙。這項禁令旨在保護青少年免受尼古丁依賴風險,并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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