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以不服管教為由虐待兒子致死!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小麗多次因兒子浩浩(4歲)不好好吃飯、隨地大小便、不服管教等原因,使用徒手、圓形柴棍、衣架、鋁合金條等工具擊打浩浩的屁股、大腿、手背、腳背等部位,導致其身體多處紅腫淤青、出血。2024年2月20日,小麗再次以浩浩不聽管教為由實施毆打。次日,她為了給浩浩“消腫”,不顧浩浩反抗,強行將其摁入高溫熱水中浸泡約20分鐘,導致浩浩手部、小腿、生殖器官周圍皮膚大面積脫皮。
事發(fā)后,小麗未立即送醫(yī),僅涂抹紅霉素軟膏,并使用吹風機吹手腳。發(fā)現(xiàn)浩浩出現(xiàn)心跳和呼吸異常后,才將其送往醫(yī)院,但浩浩已無生命體征。經(jīng)鑒定,浩浩在體表多發(fā)性軟組織損傷的基礎上,因燙傷致低血容量性休克而死亡。
案件發(fā)生后,有網(wǎng)友表示四年多的監(jiān)禁代價太輕,質疑法律公正。有人認為小麗的行為超出虐待范疇,應屬蓄意謀殺。然而,法院認定小麗構成虐待罪,主要基于她對浩浩長期、多次的毆打和折磨,符合虐待罪的構成要件。雖然在最后一次事件中,小麗將浩浩浸泡在熱水中,但法院可能認為她主觀上并未直接追求浩浩的死亡結果,而是出于“消腫”的錯誤認知,更多體現(xiàn)為過失。這種過失導致了浩浩的死亡,因此又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
一名母親因兒子不服管教,多次對其進行虐待。她曾將4歲的兒子強行按入熱水中長達20分鐘,聲稱是為了消腫,結果導致孩子嚴重燙傷并最終不幸去世。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該母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
2025-07-25 08:00:02母親虐待兒子致死獲刑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