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江蘇蘇州太倉市的向女士突然收到太倉市人民法院的傳票,因服務合同糾紛,要求她支付約7萬元“拖欠”的房費給太倉花園酒店有限公司。加上家中其他成員,訴求總金額合計約13.4萬元。
向女士表示,該酒店是太倉市城廂鎮(zhèn)人民政府指定并主動承擔費用的,退房時未曾產(chǎn)生過糾紛,在收到法院傳票前也無任何告知,對此她感到困惑。曾協(xié)調安排住宿的城廂鎮(zhèn)副鎮(zhèn)長高成婉拒了采訪。
2022年7月5日,蘇州太倉市城廂鎮(zhèn)電站村太倉電站生態(tài)園景區(qū)內一架小型飛機墜毀,事故造成2人死亡,包括向女士的親姐姐。調查顯示,營地運營方海空雄鷹(江蘇)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并未依法取得空域批文、經(jīng)營資質;事故由飛行員操作失誤所致。涉事飛行營地負責人管宇峰長期冒充軍人身份活動,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此后,家屬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索賠,但該案尚未開庭審理。
事故發(fā)生后的善后階段,向女士一行人按城廂鎮(zhèn)黨委委員、副鎮(zhèn)長高成等人的指引,在太倉花園酒店集中住宿。當時太倉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一名夏姓警官負責接送。入住約4天后,酒店方曾要求家屬繳納房費,家屬支付了1萬元。一兩天后,酒店表示無需再由家屬方承擔房費,并主動將剩余款項退還。自此,向女士一行人在酒店連續(xù)居住至2022年8月5日,未再被要求支付費用。同年8月5日,酒店通知政府安置期結束,要求家屬退房。部分家屬自行續(xù)訂了1至2間房,居住至8月9日,相關費用通過預充值方式結清。酒店在家屬退房時將多余房費返還給家屬,退房手續(xù)順利完成。
據(jù)向女士統(tǒng)計,酒店居住期間產(chǎn)生總房費約21萬元,當?shù)卣饲耙阎Ц?萬余元,家屬支付約7000元,剩余未付款項約13.4萬元。太倉花園酒店向向女士家中共5名成員提起3起民事訴訟,案由均為“服務合同糾紛”,訴求總金額合計約13.4萬元。其中一案涉及向女士本人,涉及金額約7萬元。
向女士及家人對這筆賬款的責任歸屬感到困惑,認為當年是由政府協(xié)調住宿安排,酒店當時也未提出異議,如今卻突然因房費未結清被起訴。從2022年退房至今,酒店與政府方面從未就所謂“欠費”進行溝通或催告,直到收到法院傳票才首次得知酒店方面認定存在“欠費”。向女士懷疑這起房費糾紛和她的維權行為存在關聯(lián)。
澎湃新聞就此聯(lián)系了夏姓警官,其回復稱警方按規(guī)定不能擅自接受采訪。太倉花園酒店相關人員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發(fā)表意見。太倉市城廂鎮(zhèn)副鎮(zhèn)長高成表示不清楚情況,婉拒了采訪。向女士提供了一段與高成的聊天記錄,高成表示將在了解后作答,但再次去電詢問時,高成拒絕接聽。
福建信實(龍巖)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彩霞分析表示,本案屬于服務合同糾紛。根據(jù)向女士的陳述,他們作為死者家屬,在當?shù)卣慕y(tǒng)一安排下集中入住到太倉花園酒店。在入住初期曾支付過1萬元的酒店費用,酒店收取7000元后告知家屬無需再承擔房費,并主動將余款退還,直到向女士等人離開酒店后均未再要求支付任何費用。通常情況下,國內酒店服務合同采用的是預付房費、離店結算的支付規(guī)則,可推測出此次合同相對人應當是當?shù)卣8鶕?j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即誰簽訂了酒店合同誰支付酒店服務費用,由此可知應當由政府支付欠付的相關費用。
向女士表示,現(xiàn)階段家屬將積極應訴。
6月16日,江蘇蘇州太倉市的向女士收到太倉市人民法院的傳票,因服務合同糾紛,要求她支付約7萬元“拖欠”的房費給太倉花園酒店有限公司;算上家中其他成員,訴求總金額合計約1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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