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某宇墜亡后,湘雅二醫(yī)院積極協(xié)助家屬處理后事,表達慰問;考慮到其家庭實際困難,給予了人道主義慰問金。2024年10月31日,律師伍某某代表家屬向湘雅二醫(yī)院提出不合理的巨額補償要求,醫(yī)院予以拒絕。
2024年9月以來,湖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湘雅二醫(yī)院、長沙市公安局等部門多次前往四川內江、眉山等地與家屬溝通。調查結束后,聯(lián)合調查組于2025年2月25日、3月26日、4月23日三次前往四川,擬向羅某宇家屬當面通報調查結果詳情,但家屬予以拒絕。針對羅某宇家屬2025年3月提出的要求刑事立案調查的信訪訴求,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經過核查調查后,于4月27日向羅某宇家屬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4月30日,羅某宇家屬向雨花分局申請刑事復議,5月12日,雨花分局作出維持原決定的結論,并將刑事復議決定書當面送達代理律師及家屬。5月20日,羅某宇家屬向長沙市公安局申請刑事復核,5月28日,長沙市公安局作出維持原決定的結論,并于5月29日將刑事復核決定書當面送達代理律師及家屬。
聯(lián)合調查組于6月13日發(fā)布了《關于“羅某宇墜樓事件”的情況通報》
2025-06-14 11:36:18官方回應羅某宇因舉報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