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后,警方在浙江省杭州市將嫌疑人林某抓獲。2024年7月,案件被移送至海淀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面對本案多人遭遇小額詐騙的調查取證難題,海淀區(qū)檢察院及時介入,聯(lián)合公安機關對被害人的受騙金額進行逐一核實。經查,配速員資格、耳機和跑鞋的測評渠道,完全是林某的虛構,騙取的押金全部被林某用于吃喝玩樂。林某只給這批受害人寄過一雙自己使用過的二手跑鞋(因尺碼不合被受害人退回)和一副自購耳機。2024年4月至案發(fā),林某在微信朋友圈發(fā)送報名馬拉松配速員以及耳機測試員等虛假消息,騙取小敏等14名大學生共計33864元。
林某起初并不認罪,辯稱自己并非詐騙,而是由于“能力不足”沒有幫被害人搞到“參賽名額”,試圖與其實際作為詐騙幌子轉賣的“配速員名額”進行混淆,從而脫罪。最終,在承辦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下,林某如實交代罪行,認罪認罰,并全額退賠了受害人經濟損失。
案件辦理遠沒有結束。承辦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各社交平臺上存在大量曝光林某詐騙的帖子,林某本人極有可能是多地作案的慣犯。公安部門確認后,得到了上海、遼寧兩地移送的林某其他犯罪事實,其中還有馬拉松賽事贊助商員工的報案記錄。
原來,2000年出生的林某長期混跡在“跑圈”,為各地馬拉松賽事聯(lián)絡資源,也因此結識了多地馬拉松賽事舉辦公司和贊助商,在圈子里小有名氣。2023年11月,林某自稱杭州馬拉松賽事招商負責人,通過其他賽事公司員工推送,添加了無錫馬拉松賽事贊助商員工呂先生的微信,并在之后與呂先生就產品推廣業(yè)務進行往來。2024年1月,林某謊稱自己手中有多個無錫、武漢馬拉松賽事的參賽名額,可以賣給呂先生。呂先生先后轉賬85500元給林某,向他購買共計50個名額。轉賬后,呂先生多次催促,甚至線下與林某見面商討名額購買事宜,但林某始終推脫,未提供名額。2024年3月,呂先生在網上看到了眾多網友對林某的曝光,于是前往當?shù)嘏沙鏊鶊蟀?。此案在移送至海淀區(qū)檢察院后,與小敏等人被詐騙案并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