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李鐵案二審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押送李鐵的警車已進入法院。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一審公開宣判。李鐵因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一審結(jié)束后,李鐵在上訴期的最后一天選擇了上訴。
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于12月13日進行了一審宣判。湖北省咸寧市檢察院指控李鐵涉及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以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項罪名。當天,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2024-12-13 08:58:05李鐵案將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