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人無證駕駛一輛逾期未檢驗的轎車上路,車頂堆滿雜物、車內滿載貨物,最終被民警查獲,被依法處以1200元罰款,并因年逾70歲免于行政拘留。
4月21日,羅平縣公安局阿崗派出所交警中隊在法蔭線2公里100米路段開展春季交通違法整治行動。當天15時50分許,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大眾轎車行駛異常。該車車頂違規(guī)裝載椅子、木板、鐵絲網(wǎng)等物品,車身有多處刮擦痕跡,車內塞滿鐵制工具、簸箕等貨物,存在明顯安全隱患。民警立即攔停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人劉某現(xiàn)年75歲,家住阿崗鎮(zhèn),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劉某承認自己從未接受過正規(guī)駕駛培訓,僅憑“感覺會開車”且認為“路途不遠”,便冒險駕車上路。進一步核查發(fā)現(xiàn),劉某所駕車輛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處于脫檢狀態(tài)。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劉某因無證駕駛、車輛逾期未檢驗及客貨混裝三項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1200元罰款,因其年齡超過70周歲,免于行政拘留處罰。
民警提醒,載客汽車不得違規(guī)載貨,車頂載物高度從車頂起不得超過0.5米,地面至貨物頂端不得超過4米,且不得遮擋號牌及燈光裝置;60周歲以上人員申領駕駛證需通過記憶力、判斷力等專項測試,70歲以上駕駛人需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無證駕駛或駕駛脫檢車輛發(fā)生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依據(jù)條款拒賠,法律風險極高,切勿心懷僥幸,鋌而走險,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臺灣最近四天內發(fā)生了兩起由78歲高齡駕駛引起的嚴重車禍。對此,臺灣交通主管部門宣布了三項針對高齡駕駛人的管理措施,包括將“高齡換照”的年齡從75歲下調至70歲,并增加實地演練等考試內容
2025-05-26 14:08:56臺北一78歲老人無證駕駛闖紅燈連撞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