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曾依法對席某某母親訓誡 侵犯隱私受譴責。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席某某強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審判長表示,本案為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審宣判后,由于網(wǎng)絡(luò)上出現(xiàn)了大量不實信息,法院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回應(yīng)了社會關(guān)切,澄清了事實。二審宣判后,法院在保護雙方隱私的前提下,向社會通報了可以公開的信息,以保障公眾知情權(quán)、增加司法透明度,并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席某某的母親作為辯護人,在案件過程中多次擅自將涉及被害人個人隱私的信息發(fā)布到網(wǎng)上,侵犯了被害人的隱私權(quán),因此在二審期間被法院依法訓誡。與席某某家人主動爆料接受采訪形成不對稱輿論不同,被害人選擇相信法律,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謝絕所有上門媒體的采訪,拒絕輿論炒作。
廣西賀州一男子參加同村村民的宴席后,在駕車回家途中因車禍身亡。隨后,其親屬將宴席的主辦人及同席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各項損失共42萬元。
2024-10-21 16:11:44男子吃席后車禍身亡辦席人被索4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