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劉女士并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女兒的異常,所以也沒能阻止悲劇的發(fā)生,更加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這位所謂的17歲網(wǎng)戀男友之前還談了一位女朋友。
17歲的年齡,也是一名妥妥的未成年人,這么小的年齡,卻有著這么豐富的戀愛史,很顯然,這也是家庭教育的失敗。
劉女士的女兒在發(fā)現(xiàn)自己的男友有過這樣的感情經(jīng)歷之后,便覺得對方是欺騙了自己,隨后便提出了分手。
在我們成年人眼里看來,小孩子之間這種談戀愛就像是過家家一樣,今天在一起,明天就分開了。
本來也是一件沒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分了就分了,但是劉女士的女兒卻低估了網(wǎng)戀男友的兇殘程度。
當時劉女士的女兒買了一臺新手機,在得知女友要和自己分手之后,便直接把這臺新手機搶走了。
4月4日清明節(jié)那天,這名17歲的男生又把劉女士的女兒約了出來,有還手機的名義把對方騙到了賓館。
在這里,不僅有一個疑問,不到17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在賓館開房嗎?在網(wǎng)上搜索了一下,發(fā)現(xiàn)年滿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就可以憑借有效證件去酒店和賓館開房了。
言歸正傳,這名17歲的男生把劉女士的女兒約到賓館以后,趁著對方睡著,然后就把對方殘忍的殺害了。
看到這里,真的是讓人不寒而栗,才17歲的年齡,心腸竟然如此的歹毒,手段竟然如此的殘忍。
一名13歲的花季少女就這樣香消玉殞了,就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樣,還未來得及盛開綻放就凋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