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的資金壓力日益凸顯,經營風險不斷暴露。2024年4月,控股股東未能償還4.54億元貸款,導致上市公司擔保逾期;同年6月,審計機構對其年報出具“非標意見”,直指控股股東資金鏈隱患。東方集團曾使用6.29億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但因流動資金緊張,預計無法按期歸還。
截至2024年6月底,東方集團的負債合計約為197.1億元,其中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為62.33億元。張宏偉承諾3到6個月內解決資金問題,但至今16億元受限存款仍未解凍。今年1月20日,上交所對張宏偉公開通報批評,認為他未履行公開承諾,損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造假事件背后的中介機構也難以獨善其身。東方集團2020年至2023年的審計機構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厲健表示,如果上市公司涉嫌重大財務造假被處罰,審計機構可能面臨罰款。婁霄云進一步分析,中介機構是否會被追責還需結合具體情況判斷。
隨著強監(jiān)管態(tài)勢持續(xù),證券監(jiān)管部門針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重拳出擊。2024年,證監(jiān)會辦理各類案件739件,作出處罰決定592份,罰沒款153億元。具體來看,對61起財務造假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增長17%;案均處罰金額1577萬元,同比增長12%。此外,對關鍵人物與中介“看門人”的監(jiān)管力度也在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