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一名在湖北十堰G70福銀高速鄖西服務區(qū)加油站加油后逃單的保時捷男司機被警方抓獲。經過湖北、陜西兩省三地民警三天兩夜的緊密追查,該男子最終于3月16日17時許聯(lián)系了民警并表達了歉意,同時通過微信將502.29元油款轉至加油站負責人。然而,他試圖逃避進一步調查,但辦案民警堅持不見到人絕不撤場,最終于當晚20時30分許依法將當事人傳喚至西安市公安局十里鋪派出所接受調查。
據當天值班的工作人員宋學霞回憶,3月12日15時30分左右,一名約30歲的男子駕駛一輛無牌保時捷跑車進入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后,男子一直在車內操作手機,并稱“稍后付款”。因另一輛車等待加油,宋女士移開攔車桿去服務其他顧客。沒想到,這名男子隨后直接駕車逃離現(xiàn)場。宋女士感到氣憤,便將此事發(fā)到了網上,引起了廣泛關注。
宋女士表示,由于單位管理規(guī)定,交班時需要結清費用,她當時先墊付了502元。當天下午6點半左右,站長退還了她墊付的款項,并表示責任由公司承擔。福銀高速鄖西服務區(qū)負責人雷雪也表示,公司有相關規(guī)定,不會讓加油員承擔逃費款。
北京中倫文德(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龍騰指出,此類惡意逃單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或涉嫌搶奪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搶奪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多次搶奪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不過,502元是否構成搶奪罪需根據當?shù)亓笜藴式缍āH艚痤~未達立案標準,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5日至15日拘留,并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