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平臺熱推的短視頻評論區(qū)里,密密麻麻的留言中反復出現(xiàn)一個高頻詞——“電子簽”。不僅在短視頻平臺,在其他網(wǎng)絡社交媒體上,大量相似的借款成功案例和求借款留言也涌現(xiàn)出來。用電子簽在陌生人之間借錢的方式是否靠譜?
洪先生通過借貸寶平臺借了5000元,實際到手只有3500元,7天內需還款。王女士則通過人人信平臺借了30000元,到賬14000元,約定還30000元,扣除了16000元作為利息。2025年年初,兩人急需資金周轉,在網(wǎng)絡上找到愿意放款的人。盡管利率高得離譜,但二人還是接受了條件,并在相應平臺上簽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條和借條。
借貸寶和人人信都是電子簽約平臺,提供欠條借條功能,聲稱這些服務受到法院認可。然而,實際交易卻不在平臺上進行,而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轉賬完成。洪先生和王女士發(fā)現(xiàn),平臺并沒有審核實際放款金額,導致他們陷入高利貸陷阱。
洪先生向放款人借款5000元,實際只收到3500元,欠條上的借款金額卻登記為5000元。短短7天,他需要額外還1500元利息。洪先生意識到自己遭遇了高利貸和砍頭息。借貸寶平臺每單都向借款人收取出證費,但不監(jiān)管實際交易。如果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平臺會要求支付展期費用。洪先生多次展期后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jīng)還了7000多元,遠超本金,但放款人仍不同意銷賬。
記者以放款人身份咨詢借貸寶總部,業(yè)務負責人表示,借貸寶的核心是借條、欠條功能,公司盈利主要來自打條收入。對于放款人使用高利貸手段侵害借款人權益的情況,借貸寶沒有正面回應,而是強調打借條和打欠條的區(qū)別。打借條更嚴格,需要審核;而打欠條則可以在私下自由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guī)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但從借貸寶業(yè)務負責人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平臺對高利貸利用其功能的情況知情,但仍鼓勵使用打欠條功能。
多名借款人在借貸寶、人人信等平臺上簽署電子欠條后遭遇高利貸和暴力催收,但由于不清楚放款人的真實身份信息,無法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記者繼續(xù)調查人人信平臺時,發(fā)現(xiàn)該平臺同樣放任高利貸行為,并提供了規(guī)避法律風險的方法,如使用假賬號和去世人的信息來注冊。
人人信經(jīng)理暗示,即使被人告上法庭,平臺提供的放款人資料也無法查證。這種商業(yè)模式使得放款人通過電子簽放高利貸掙錢,平臺則通過電子簽欠條收取手續(xù)費,出了問題無人擔責。
在資金短缺時,借貸成為很多人的選擇。然而,一些宣稱“放款快、低息、無擔保、不錄征信”的貸款廣告往往暗藏陷阱。上海的一些居民就陷入了所謂的“砍頭息”貸款陷阱
2024-12-30 10:07:30網(wǎng)貸App從下載開始就充滿了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