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許多未成年人為了彰顯個性和追求新鮮感而選擇文身,但他們往往沒有意識到這可能會對未來產(chǎn)生不利影響。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qū)人民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相關案件。
2023年5月,14歲的小雯通過朋友介紹來到一家文身店咨詢并最終以150元的價格在雙臂和手腕上紋了圖案。小雯的母親發(fā)現(xiàn)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文身店退還費用,并賠償5萬元精神損失費以及文身清洗費。文身店經(jīng)營者辯稱小雯是自愿文身的,且他們曾勸誡過她要慎重考慮,還表示當時并未察覺她是未成年人。
原告申請鑒定文身清洗費和祛疤修復費,鑒定結果顯示需要進行8次激光治療,總費用為769800元,但因無疤痕形成,不支持疤痕修復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法院認為被告文身店在明知顧客可能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未核實年齡便提供服務,違反了職業(yè)道德和法律精神,需承擔60%的主要責任。原告父母作為監(jiān)護人未能盡到教育和保護義務,應承擔40%的次要責任。法院判決被告返還文身費用150元,支付一次文身清洗費用96225元及鑒定費2200元,如繼續(xù)清洗可按實際發(fā)生費用再行主張權利。
2022年6月,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明確規(guī)定任何企業(yè)、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文身屬于有創(chuàng)行為,通過針刺破皮膚將顏料滲入形成永久色素沉淀,清除時通常需要多次激光治療,總體清除周期長且費用高昂。此外,文身還可能影響未成年人日后參軍或報考某些特定職位。因此,文身服務提供者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對顧客的年齡身份盡到審慎注意義務,避免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