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山東臨沂沂南“紙面服刑”后再殺人的賀法田被執(zhí)行死刑。此前最高法已就其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了賀法田的死刑。
1987年,賀法田因持槍殺人被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但他并未入獄服刑,僅在看守所關了半年就回到了家中,這就是他“紙面服刑”的由來。2023年4月26日,賀法田再次行兇,持刀捅死了同村村民竇勤孝。同年11月13日,臨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法田死刑,并以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zhí)行死刑。賀法田上訴至山東高院,但山東省高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法核準。
竇勤孝的女兒竇光春接到臨沂中院的電話通知,告知她最高法的復核裁定書已經下達,并且賀法田的死刑已在當天早上執(zhí)行完畢。最高法復核裁定書記載,賀法田因瑣事與竇勤孝結怨,2023年4月26日下午,賀法田用?頭將竇勤孝打倒在地,隨后又連刺兩刀致其死亡。歸案后,警方還查獲了賀法田藏匿的2支手槍、7發(fā)子彈和3根備用槍管。
裁定書認為,賀法田犯罪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且有故意殺人前科,應依法懲處,最終核準了對賀法田執(zhí)行死刑的刑事裁定。
關于賀法田1987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十年但未進監(jiān)獄服刑的問題,臨沂中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提到,由于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具體原因,也未能找到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決定機關和相關文書。未入獄服刑的賀法田成為村民眼中不敢惹的人物,此后多年,他多次打傷捅傷多人。2021年,他又因瑣事與竇勤孝發(fā)生肢體沖突,兩人因此結下了仇怨。
竇光春表示,2024年6月9日,臨沂市政法委領導曾帶領多個部門負責人與其會面談話,告訴她已成立了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但目前調查組尚未向她反饋進展。
據新華社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5年2月2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zhí)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jiān)督
2025-02-28 12:24:43余華英被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