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絡學習盜竊終獲刑。勤奮好學本是好事,但有些人卻將這股勁頭用在了違法犯罪上。近日,解放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趙某因受網絡平臺發(fā)布的盜竊“爆破”短視頻影響,開始效仿這種行為,通過破壞性手段流竄多地對他人地下室實施盜竊,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趙某伙同張某、李某、黃某等六人(六人另案處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采取撬門、踹門的方式對原某等9名被害人的地下儲藏室進行盜竊。2024年4月24日,趙某等人在轉移財物時被人發(fā)現并逃跑。在逃跑過程中,由于形跡可疑被民警發(fā)現帶至派出所詢問。第一次詢問時,趙某并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在公安機關掌握其犯罪事實后,他最終如實交代。案發(fā)后,部分贓物已追回退還被害人,趙某及其家屬賠償了部分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他在第一起犯罪過程中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屬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趙某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并愿意接受處罰,預繳罰金,可以從寬處理。此外,趙某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但他采取破壞性手段多次盜竊且多地流竄作案,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酌情從重處罰。鑒于涉案贓物已部分追回并退還被害人,且趙某已賠償部分被害人損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全案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等相關規(guī)定,判決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網絡作為信息傳播的重要載體,本應為未成年人開拓視野、增長見識提供廣闊平臺,助力其健康成長。然而,當前部分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中不慎接觸到不良乃至違法內容,導致他們偏離正軌,誤入歧途。這不僅侵蝕著未成年人的心靈,還威脅到他們的成長。為加強未成年人網絡平臺監(jiān)管,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法院向相關部門發(fā)布了司法建議書,希望共同努力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讓他們在健康的環(huán)境中茁壯成長,遠離違法犯罪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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