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男孩在籃球場上飛腳從背后踹倒女孩”的視頻在網(wǎng)絡上引起了廣泛關注。10月20日晚,廣東省揭陽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發(fā)布了情況通報。由于踢人男孩陳某未滿十四周歲,不予處罰。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予以訓誡,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
10月19日21時許,揭陽110接到群眾報警,稱榕城區(qū)榕東街道東鄉(xiāng)村籃球場內一女孩被一男孩踢倒受傷。民警立即到場處置,將雙方帶至公安機關調查,并通知雙方家長到場配合調查處理。經(jīng)查,黃某(女,11歲)與陳某(男,13歲,均為在校學生)相互認識,為朋友關系。當晚,雙方與其他同學一起在籃球場玩耍期間,因黃某10月18日將陳某的電動自行車鑰匙扔掉,陳某要求黃某予以賠償。協(xié)商未果后,黃某轉身離開球場,陳某快速追逐并從背后將黃某踹倒。經(jīng)法醫(yī)鑒定,黃某為輕微傷。調查期間,陳某家長主動向黃某家長致歉,并取得諒解。
此前的視頻顯示,籃球場內一名黑衣男孩突然加速沖向前面的女孩,并飛起一腳踹中女孩腰部,女孩猝不及防被踹后瞬間趴摔在地。隨后,另一名女孩抱坐在籃球場邊安慰她。當?shù)嘏沙鏊ぷ魅藛T回應稱,雙方父母都已經(jīng)到場,事情已經(jīng)處理好了。
網(wǎng)友對此事表達了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這個動作非常危險,可能導致脊椎骨折、癱瘓甚至死亡,建議進行詳細檢查。還有人覺得男孩的行為過于狠毒,質疑他為何如此憤怒。也有網(wǎng)友表示同情女孩的父母,認為這種行為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