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廣東中山務工時不幸因病去世,這一悲劇被認定為工傷,社保部門隨后賠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94.824萬元及喪葬費60150元,總計100.84萬元,款項于2023年8月轉入其妻林女士的賬戶。然而,這筆賠償金并未分配給王先生的父母,導致二老將林女士訴至法院。
經(jīng)過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法院和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判決結果支持王先生的母親和繼父獲得賠償金的40%,即37.93萬元。林女士未遵從判決,拒絕支付,隨后被法院處以15日的拘留處罰。
拘留期間,林女士緊急聯(lián)系家人籌集資金。8月30日,她與公婆達成和解協(xié)議,先行支付了18萬元,剩余款項承諾于2025年1月30日前結清。鑒于此,法院提前解除了對她的拘留措施。
此前,林女士曾主張,由于丈夫在1992年已開始工作,繼父陳某某并未承擔撫養(yǎng)責任,不應分得賠償金。但法院查明,陳某某作為繼父,與家庭共同生活多年,在王先生成年后的生活及重要事務中扮演了父親角色,且被社保部門列為供養(yǎng)人員,因此有權分得賠償金。
在賠償金分配比例上,法院考慮到王某某和陳某某已有固定收入來源,適當調(diào)整了分配比例,最終判定他們獲得總賠償金額的40%。林女士雖然最初對判決不滿并提出上訴,但終審維持了原判。在執(zhí)行階段經(jīng)歷波折后,通過和解方式解決了這一糾紛。
最近,一起民事糾紛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引起了關注。故事圍繞李先生的家庭展開。李先生生病期間,其母親韓女士主動承擔了大部分醫(yī)療費用及陪護工作
2024-05-16 10:33:57母親為兒子墊付醫(y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