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45萬!蔡佳玲被拐案一審宣判
蔡興全展示著一張尋女海報,這背后是一段漫長的尋親之旅。2008年夏天,他的小女兒蔡佳玲,在深圳市龍崗區(qū)的一個商場附近玩耍時不幸失蹤。當時僅4歲的蔡佳玲被一名叫張某君的女子用糖果誘惑并帶到了四川廣安。蔡興全回憶起那段日子,正值生意興隆,月入三萬,但女兒的丟失讓一切失去了色彩,生意再也無心打理。判賠45萬!蔡佳玲被拐案一審宣判!
蔡佳玲在不知情中于廣安度過了十五載。直到2023年3月,得益于廣東警方的DNA技術,她與親生父母重逢。團聚的喜悅背后,是蔡佳玲面對復雜情感的掙扎。張某君在被找到前,曾告訴她一個關于拋棄的故事,這讓蔡佳玲初回家庭時顯得小心翼翼,生怕觸碰到家人的敏感神經。隨著時間的推移,她漸漸感受到家人無盡的愛與不懈的尋找,關系日益親密,但偶爾提及張某君,仍會激起她情緒的波動。
蔡興全的生活軌跡幾乎都與尋找女兒緊密相連,連朋友圈也滿是對女兒的思念。當蔡佳玲提出想?yún)⒓訌埬尘耐彆r,出于保護她的考慮,蔡興全與老師商議后決定阻止,以免影響她未來的學習與心理健康。
4月11日,張某君因涉嫌拐騙兒童罪受審,案件聚焦于她的自首情節(jié)及蔡佳玲在養(yǎng)家中的遭遇。蔡家曾就長達15年的尋女歷程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精神傷害,向張某君索賠185萬余元。4月18日,蔡興全透露,張某君被判處4年10個月監(jiān)禁,并需賠償45萬元。雖然對刑事判決感到滿意,認為符合法律標準,但蔡興全對于未獲支持的精神損失費在民事層面持保留態(tài)度,正考慮與律師商議是否上訴。
判賠45萬!蔡佳玲被拐案一審宣判。
北京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于今日上午對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本案中,身為配音師的原告聲稱其聲音權益在相關AI聲音產品中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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