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死32只雞投喂者賠錢
在南通通州,一起因流浪狗襲擊家禽引發(fā)的兄弟間的糾紛成為了社區(qū)關注的焦點。張建和張華,兩兄弟不僅血脈相連,他們的肉食加工廠也比鄰而居。張建習慣性地將剩余的肉骨頭丟在地上,供自己的小黑狗和其他流浪狗享用,這一行為無意間吸引了附近的流浪狗頻繁光顧。
2023年下半年,張華的雞群多次受到三只黑狗攻擊,監(jiān)控錄像讓他相信這些狗來自哥哥張建處,于是報警求助。經(jīng)過警方調(diào)解,張建分兩次共賠償了600元。然而,同年9月,張華再次遭遇損失,32只雞慘遭狗害,他要求張建再次賠償2550元,卻遭到拒絕,理由是并非他的狗所為,協(xié)商未果之下,張華決定訴諸法律。
案件進入南通通州法院高新區(qū)法庭,由庭長吳曉萍負責。審理過程中,雙方情緒激動,各執(zhí)己見。吳曉萍法官從維護家庭和睦出發(fā),一方面向張華解釋其舉證責任,另一方面指出張建投喂行為間接導致流浪狗聚集,從而傷害到張華的雞。在她的努力及村鎮(zhèn)干部的協(xié)助下,雙方達成和解,張建現(xiàn)場賠償1000元,并承諾加強對周圍環(huán)境的管理,防止類似事件重演,糾紛得以平息。流浪狗咬死32只雞投喂者賠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動物飼養(yǎng)者或管理者需對動物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除非能證明損害是受害者故意或重大疏忽所致。對于流浪動物而言,若有人長期喂養(yǎng)并形成了事實上的飼養(yǎng)關系,該喂養(yǎng)人需對流浪動物造成的傷害承擔責任。法官提醒公眾,幫助流浪動物值得鼓勵,但最安全的做法是將其送至專業(yè)收容機構(gòu)或依法收養(yǎng),以確保公共安全。
6月5日早晨,一起因男子被流浪貓絆倒而引發(fā)的賠償案件,在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案件起因于2023年4月,原告吳某在宏博羽毛球館打球時不慎踩到一只貓,導致自己摔倒受傷
2024-06-06 19:32:46男子被貓絆倒投喂者賠24萬案再審6月5日,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針對一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案件起因是一名男子在打羽毛球時被一只流浪貓絆倒,隨后該男子向流浪貓的投喂者索賠24萬元
2024-06-06 09:27:40男子被流浪貓絆倒投喂者賠24萬再審開庭5月20日,在安徽宣城的皖南川藏線六道灣,發(fā)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一名女性游客在嘗試給野生猴子喂食時,不幸遭到猴群的圍攻。幸運的是,她迅速躲進了一位剛好路過的司機的車輛中尋求庇護
2024-05-22 08:32:39情侶投喂野猴女生被圍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