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對18名建議企業(yè)層面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如劉冰、王彥國、石吉泉、劉云棟等,涉及工藝、設備、安全等職能負責人及副處長、電儀副主任等崗位,建議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分,并由企業(yè)根據內部制度給予撤職處理。中國中化已提出具體的黨紀政務處分和內部處罰措施。
5. 對18名建議黨委政府及部門層面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的人員,如謝添、陳瑋、田源、申志軍等,涵蓋鄉(xiāng)鎮(zhèn)黨政領導、高新區(qū)各部門負責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及工信局、應急管理局領導,以及市政府、市委相關領導,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至政務降級、記大過等處分,或誡勉、批評教育、責令深刻檢查等組織處理。
批復進一步明確,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和聊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聊城高新區(qū)黨工委、管委會需向聊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聊城市委、市政府需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聊城市應急管理局將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聊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須汲取事故教訓,嚴格執(zhí)行《調查報告》提出的各項防范和整改措施,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管、企業(yè)主體責任、教育培訓及現場管理,防止類似事故再度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穩(wěn)定局面。
聊城市應依照法規(guī)、權限及程序,落實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并將處理和整改情況及時上報省紀委監(jiān)委機關和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針對中化集團聊城魯西雙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著火事故的調查報告已作出批復
2024-04-20 17:29:34山東聊城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發(fā)布山東省人民政府針對中化集團聊城魯西雙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著火事故,已就事故調查組提交的《調查報告》予以批復
2024-04-20 10:58:39山東聊城化工廠爆炸著火致10死!山東省人民政府針對中化集團聊城魯西雙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著火事故,已對事故調查組提交的《調查報告》予以批復
2024-04-20 10:51:32聊城化工廠爆炸致10死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應急管理廳網站發(fā)布《內蒙古自治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赤峰市寧城縣“1·19”較大爆炸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通知》。
2024-01-27 15:23:46赤峰市寧城縣發(fā)生較大爆炸事故致3死6月13日,據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消息,5月31日在萍鄉(xiāng)市上栗縣金山鎮(zhèn)橫水村發(fā)生了一起嚴重的爆炸事故,導致5人不幸遇難,另有25人受傷
2024-06-14 07:57:34江西一爆炸事故致5死25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