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狀:經(jīng)DNA比對成功,但仍有一受害者不愿與生母相認。
3.受害者:肖某俊,被拐時5歲半
時間:1994年7月19日
地點:都勻市百子橋。余華英和龔顯良以給年齡小的肖某俊買冰棍吃為由帶走,帶到河北以5000-6000元的價格賣給人家收養(yǎng)。
現(xiàn)狀:2022年1月17日,經(jīng)DNA信息比對成功。
4.受害者:原名楊妞花,現(xiàn)名李素燕,被拐時5歲
時間:1995年冬天
地點:貴陽市南明區(qū)麥稈沖附近租住屋。租住在附近的余華英以買毛衣針為由將她騙走,以3500元賣給邯鄲一聾啞殘疾人家當養(yǎng)女,養(yǎng)父對她不錯。
現(xiàn)狀:2021年5月14日,經(jīng)多年尋親、司法鑒定,楊妞花回貴州與姐姐相認。
5.受害者:郭某德、郭某令兄弟,被拐時分別7歲半和4歲半
時間:1995年7月14日
地點:都勻市小圍寨薛家村家中。趁大人不在家之機,余華英以給兩個孩子買零食吃為由,將兩個小孩帶上火車,在邯鄲分別以3800元和6500元的價格賣給人收養(yǎng)。
現(xiàn)狀:2021年5月17日、7月5日,分別經(jīng)DNA比對成功。
6.受害者:王某龍,被拐時5歲
時間:1996年10月18日
地點: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家中。租住在附近的鄰居余華英故意接近孩子,平常她女兒和王某龍玩耍,趁大人不在家之機,將受害者拐騙至邯鄲,以12500元的價格賣給人收養(yǎng)。
現(xiàn)狀:2019年11月,央視“等著我”欄目組通知,經(jīng)DNA比對成功認親。
7.受害者:柏某友,被拐時5歲
時間:1996年
地點:重慶市大足區(qū)西門街附近。被余華英的女兒叫去一起買水果,就被龔顯良、余華英帶至河北邯鄲,以12000元的價格賣給人家收養(yǎng)。
現(xiàn)狀:2019年12月4日經(jīng)DNA比對成功,后自行到重慶認親
8.受害者:胡某蘭、胡某北姐弟,被拐時分別8歲和6歲
時間:1996年7月3日
地點:都勻市西園村小河邊租住的房子附近。當天余華英的女兒來找在家的姐弟倆一起玩,并叫姐弟倆到余華英家中玩,給他們零食吃,吃了零食的姐弟被拐騙至河北邯鄲,以3000元價格將姐姐賣給人收養(yǎng),弟弟賣給何方已記不清。
現(xiàn)狀:司法鑒定比對成功,弟弟自己找回尋親,但不愿叫生母一聲“媽”,姐姐至今未與生母見面。
?月8日,據(jù)央視新聞報道,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fā)回重審。
2024-01-08 11:49:55楊妞花全力配合余華英案重審?在1993年至1996年期間流竄多地、拐賣11名兒童的“人販子”余華英,因犯拐賣兒童罪,于2023年被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隨后提出上訴。
2024-01-09 10:08:17楊妞花回應(yīng)余華英案發(fā)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