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灣反思“詐騙獨步全球”之恥輿論呼吁:讓大陸懲治
【環(huán)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蕭師言環(huán)球時報記者崔杰通環(huán)球時報特約記者尚建松】肯尼亞政府強制遣送臺灣詐騙嫌犯到中國大陸,引起島內(nèi)一片嘩然。但在喧嘩之后,最初的民粹主義亢奮落潮,島內(nèi)社會開始直面詐騙案本身,不少輿論轉(zhuǎn)向反思臺灣詐騙集團“行騙全球”的事實。身為亞洲警察學(xué)會秘書長的臺灣學(xué)者葉毓蘭13日在臺灣《中國時報》上撰文稱,臺灣的詐騙犯罪,在手法與技術(shù)上獨步全球,觸角遍及全世界,害人無數(shù),幾乎要成為全球公敵了。在臺灣對詐騙犯過于寬松的法律環(huán)境下,島內(nèi)不少人呼吁由大陸嚴刑峻法處理這些嫌犯,也算“功德一件”。
免簽便利讓詐騙集團全球“走透透”?
臺灣《聯(lián)合報》13日報道稱,臺灣詐騙集團全球“走透透”,已成為臺“外交部”各駐外館處最頭痛的課題。本月初印尼破獲電信詐騙案,其中31名嫌犯為臺灣籍,連同先前在馬來西亞、埃及、澳洲等地破獲的案件都有臺灣人涉案,“臺灣騙子”已嚴重傷害臺灣的國際形象。臺“外交部”駐中東外館人員表示,臺灣電信詐騙集團濫用免簽待遇,在中東與非洲國家犯案情況非常普遍,由于那些國家國境管理較為松散,詐騙集團成員簽證到期,只要搭車或搭船,就能進入其他國家,有些詐騙集團就在邊界鄰近設(shè)據(jù)點,成員一進入鄰國,立刻“無縫接軌”電信詐騙。“中央社”稱,外界質(zhì)疑臺灣免簽地區(qū)及國家超過160個,成為詐騙集團流竄全球的利器。
《中國時報》13日稱,據(jù)大陸公安部門統(tǒng)計,去年有222億元人民幣從被害者賬戶流向詐騙集團;單去年上半年,從境外打入大陸的改號詐騙電話就有47億通。去年兩會期間,大陸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稱,“電信詐騙有90%是以臺灣犯罪分子為頭目的犯罪集團實施的跨境詐騙,目前臺灣有將近10萬人,以面向大陸實施改號電話詐騙為生”。有大陸媒體稱“電信詐騙在臺灣已是一門行業(yè)”,并將之視為“臺灣之恥”。
刑罰輕、獲利高
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13日報道稱,臺灣詐騙集團的歷史,早期是金光黨和刮刮樂為主,后來發(fā)展出假借積欠電信話費名義等各式電信詐騙手法,并且將電信機房設(shè)立在大陸沿海地區(qū),10年前是臺灣詐騙最猖獗的時候,光是2006年最高峰,全臺財損金額就高達185.9億元(新臺幣),當時“警政署”為此成立“165反詐騙咨詢專線”,同時通過兩岸合作機制打擊詐騙,才讓案件逐年下降。騙不了臺灣人之后,詐騙集團開始利用假檢警話術(shù)騙大陸人,電信機房有的設(shè)在大陸,有的設(shè)立在印尼、泰國等度假勝地,隨著兩岸和東南亞國家開始跨境合作,執(zhí)行了幾波大規(guī)模的掃蕩行動,逼得詐騙集團再另辟戰(zhàn)場,近幾年跑到埃及、肯尼亞等地,臺“外交部”和警方發(fā)現(xiàn),嫌犯看準這些較為偏遠的國家和臺灣沒有“邦交”,加上當?shù)卦趥赊k案件上沒有成熟的經(jīng)驗和能力,于是肆無忌憚地犯案。
“騙術(shù)高明,加上制裁不痛不癢,讓臺灣詐團行騙天下”,臺灣《聯(lián)合報》13日評論稱,兩岸懲罰詐騙犯力度天差地別,大陸會依詐騙金額衡量嫌犯刑度,就算只是車手或打電話行騙,也可能面臨10年以上重刑;反觀臺灣,此類案件司法訴訟曠日廢時,最后多半輕判,詐騙錢財也追不回來,難收遏阻之效。中時電子報稱,菲律賓5年前就曾將涉跨國詐騙的14名臺籍嫌疑人送至大陸,但他們返臺受審后,一審雖遭判重刑,但二審刑度都不高,至多1年至3年。